1、领养孩子的手续如何解决
领养孩子的手续主要包含提交收留申请书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并遵循肯定的登记步骤。具体来讲:
1.收留人需向收留登记机关提交收留申请书,与包含收留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内的多项证明材料。
这类材料旨在证明收留人的婚姻情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留人的能力,与身体健康情况等。
2.若收留的是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或儿童,还需提交收留人常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留生活育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3.送养人也需向收留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赞同送养的书面建议等。
这类材料依据送养人的不同状况(如社会福利机构、监护人、生爸爸妈妈等)而有所差异。
4.收留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具体办理机关依据收留人和被收留人的户籍状况而定,收留关系当事人需亲自到收留登记机关办理收留关系的登记,同时携带有关照片。
2、领养孩子需什么证明材料
领养孩子所需的证明材料主要包含收留人和送养人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1.对于收留人来讲,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情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留人的能力等状况的证明。
还需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若收留的是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或儿童,还需提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留生活育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对于送养人来讲,依据送养人的不同状况(如社会福利机构、监护人、生爸爸妈妈等),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比如,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等有关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需提交实质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3、办理收留登记的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你,办理收留登记的程序主要包含确定办理机关和遵循收留登记程序两个方面。
1.确定办理机关是重点一步。依据收留人和被收留人的户籍状况,办理机关有所不同。
收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留生爸爸妈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留生活爸爸妈妈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等。
2.遵循收留登记程序也至关要紧。
收留人和送养人需达成共识,并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办理何种收留登记及所需材料和条件。
收留登记机关收到收留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将进行审察,对符合收留法规定条件的,将为当事人办理收留登记,发给收留登记证,收留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以上就是关于领养孩子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收留登记程序的有关法律常识。在领养孩子时,务必遵循法律规定,严格办理有关手续和证明材料,以确保领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